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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7·2”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72”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7 月 2 日 11 时许,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发生一起车辆伤害致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核实情况并层级报告事故信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7 月 3 日,鹤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沙坪街道办联合组成的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72”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

2、取证、深入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查明了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4 月 4 日,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与鹤山市美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西路 40 号 51 座首层,面积为 1500 平方米的厂房作为鹤山仓库。2019 年 6 月 3 日招聘吴敏仪作为鹤山仓库负责人。2019 年 7 月 2 日,吴敏仪在广州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内装卸货物,11 时许,仓库保安员冯啟健在侧门协助搬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运工装卸货物,仓库管理员刘惠红在仓库正门

3、口清点货物,主管吴敏仪使用叉车将货物运进仓库中后部。11 时 05 分许,仓库管理员刘惠红因事需外出,到吴敏仪作业的仓库区域找吴敏仪请假,因呼喊无回应于是走到吴敏仪面前,见到吴敏仪被夹在叉车升降臂与驾驶室门柱之间,脚踏在叉车右侧前挡泥板上,身体呈弯曲状,面向叉车驾驶室位置,因一直呼喊无回应,刘惠红马上就拨打了 110 和 120并且跑到仓库侧门叫人帮忙。紧接着仓库保安员冯啟健与两名搬运工一起去到吴敏仪卸货的仓库内,见到现场叉车正处于工作状态,有一箱棉纱压在叉车操纵杆上,吴敏仪被夹在叉车升降臂与驾驶室门柱之间,吴敏仪嘴角有口水与血丝,冯啟健搬开压在操纵杆上的棉纱,推上操纵杆移开叉车升降臂,与搬运

4、工把吴敏仪抬到仓库门口的平板车等待 120 救援。接报的 120 救护人员到场后,经检查确认吴敏仪已经死亡。二、事故现场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接报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和沙坪街道办第一时间派员赶至事发现场,采取对事故现场警戒围闭、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对在场人员实施询问,同时,对事故发生概况和死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市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进行核实了解后,立即依法层级上报事故情况,责令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立即停止作业,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市委值班室、市委宣传部、市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维稳办等部门,通过简报方式公布事故发生概况,实施有效的舆情管理。市公安局法医对事故中死者进行检验,

5、证实符合车辆伤害的死亡条件。沙坪街道办组织维稳、司法、人社、安监等部门成立事故工作组,指导和协调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事发后,事故死者家属与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就事故赔偿事宜经过协商,达成意见一致,双方于 7 月 10 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赔偿款项和善后工作已落实到位。三、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时间:2019 年 7 月 2 日 11 时许(二)事故地点: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三)事故类别:车辆伤害(四)伤亡人数:1 人死亡(五)直接经济损失:230 万元四、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吴敏仪的安全意识淡薄,叉车作业时操作失当,未确认安全,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二)间接原因1、

6、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未依法对所属鹤山仓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危险防范意识不足;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3、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未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五、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根据事故原因分析,认定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72”车辆伤害致一人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六、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惩诫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对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鹤山仓库“72”车辆伤害一般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如下:(一)广州市丝丽纺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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