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阳西县“215”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2 月 15 日 15 时 50 分许,阳西县 X605 线上洋镇菩提路段发生一起致 1 人当场死亡、1 人送院抢救无效死亡以及 1 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阳西县“215”道路交通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阳西汽车总站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120”救护车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将伤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道路
2、交通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到医院看望伤者,要求阳西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伤者,同时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再细化部署、再跟进落实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 年 2 月 16 日,阳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阳西县副县长钟基建担任组长,县府办四级调研员梁仕森、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姚华球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纪委监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上洋镇政府、塘口镇政府等单位派员组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成的阳西县“
3、215”道路交通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阳西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人、车、路、管理、监管”等关键要素,注重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运用科学手段分析论证,认真负责查清事故情况。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及评估情况(一)事故经过2021 年 02 月 15 日 15 时 49 分,许某驾驶粤 Q08
4、805 号大型普通客车从阳西县城往上洋镇方向行驶,行驶至 X605线 12KM 路段,与同向前方陈某彩驾驶的粤 Q86B50 号二轮摩托车(搭载王某芳、高某雅两人)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彩当场死亡和王某芳、高某雅两人受伤(其中王某芳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车辆行驶路线情况:1.粤 Q08805 号大型普通客车。2021 年 02 月 15 日 07 时从阳西县上洋镇分站出发往南山海村,于 07 时 31 分到达南山海村,即返回上洋,于 7 时 55 分到达上洋镇分站。停车 6分钟后发车往河北村,于 08 时 50 分到达河北发车点,即返回上洋,09 时
5、07 分到达上洋镇分站。09 时 30 分从上洋站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发车往南山海村,10 时 00 分到达南山海村,即返回上洋镇分站。10 时 35 分从上洋站发车往河北村,10 时 56 分到达河北村,11 时 01 分从河北村发车往上洋镇分站并于 11 时20 分到达上洋镇分站。12 时 32 分从上洋镇分站发车至南山海村,13 时 06 分从南山海村发车至上洋镇分站,13 时 25分到达上洋镇分站。13 时 50 分从上洋镇分站发车至阳西县城汽车总站,14 时 30 分到达阳西县汽车总站,15 时 15 分从阳西县城总站发车往上洋镇分站,于 15 时 49 分行驶至X605
6、 线 12KM 处发生交通事故。2.粤 Q86B50 号二轮摩托车。2021 年 02 月 15 日 15 时40 分许,陈某彩驾驶粤 Q86B50 号两轮摩托车(搭载王某芳、高某雅两人)从上洋镇菩提村委会便塘村出发,经便塘村村口驶入 X605 线,再沿 X605 线往上洋镇方向行驶 103 米,于15 时 49 分行至 X605 线 12KM 发生交通事故。(二)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2021 年 2 月 15 日 15 时53 分,阳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值班民警接到县公安局110 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上洋镇菩提村委会便塘村路段发生一起大客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两人受伤。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起客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二轮摩托车上共有人员三名,其中一名人员经 120 医护人员确认已当场死亡,另外两名人员受伤,其中一人伤情较重,道路交通阻塞。现场民警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医护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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