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占道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闭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识4 竖井安全防护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他安全要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占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占道1工程占道设置要求一、在城市主干道的行车道施工并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强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二、为确保市政工程施工的道路交通安全,在施工现场的起止点以及对车辆、行人通行安全有影响的位置,必须设置危险警示灯具。在车行道上施工作业,必须在来车方向提前设置施工标志牌、交通导向牌和危险警示闪灯等,提示和引导车辆有序、安全通行。8.1.2占道图示单向中间占道
2、施工示意图单向占道施工示意图十字路口双向中间占道施工示意图十字路口单向占道施工示意图交叉路口占道施工示意图十字路口交汇点中间占道施工示意图8.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闭工程围闭设置要求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做好施工现场围闭,确保周边道路平整和周边环境整洁。二、围闭应采用彩色压型钢板,平行于道路中线设置。市区主要道路的高度为2.5m,其他为1.8m。架设时必须设置支柱和止水,支柱的间距不大于3m,底部设置不少于20cm的混凝土或砖砌止水。支柱、止水、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安全、牢固、可靠。围闭设施的颜色整齐美观。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做法参见文明
3、施工要求)及有关施工标牌。围闭示意图施工标牌设置实物图8.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识8.3.1 铁马一、铁马的材质应采用钢材制作,表面应喷漆、贴反光膜。二、铁马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要求设置。铁马规格样式二铁马规格样式一告示牌规格样式8.3.2 告示牌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施工过程中,应立告示牌。告示牌应标明工程名称、作业内容、施工起止时间等。交通指示牌反光方锥水马警示带夜间警示灯8.3.3 警示标志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设置警示标志,保证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交通指示牌、警示带、夜间警示灯、水马、反光方锥等。8.4 竖井安全防护竖井安全防护竖井安全防护要求一、竖井施工安
4、全防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挂牌、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三、施工时在明显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标志牌,实施井口值班制度,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四、施工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下井前应将井内积水抽干,抽水时井内不得留人,并向井内送高压风5分钟以上,待井内污蚀空气排出后,方可下井作业。五、施工人员上下井应采用钢爬梯或随竖井开挖安装的步行梯。六、吊放物品用的电动葫芦、钢丝绳及吊桶等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七、竖井内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带罩灯泡照明。八、井口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九、在井口上操
5、作的人员应站在放置牢固的操作平台上,系好安全带。停止施工时,应有钢筋网盖板盖好,以防设备、人员坠入井内。十、设计要求进行观测的,应认真做好观测工作及记录。8.5.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方案有关单位要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监测方案等,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他安全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他安全要求8.5.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地下管线安全要求一、为确保地下管线安全和地面交通安全,建设单位应建立一套有效的运行体系和协调机制,与市政、水务、供电、通信、燃气、热力、广播电视等部门协调解决地下管线问题,减少施工对城市生命线的危害。同时必
6、须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二、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和地下空洞情况进行核查,凡涉及地下管线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请各产权单位对方案进行审定签认,同时报市政、水务、供电、通信、燃气等部门备案。对于交通改道、管线改移和地下空间等方面需协调的问题,施工单位应事先书面报告,报请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8.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测轨道工程建设单位应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按设计要求对工程深基坑、沿线道路、房屋等进行实时监测。发现超预警值时,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按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5.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施工单位要建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对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重大危险源要上墙公示,要有具体措施,并明确责任人。重大危险源公示实物图8.5.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对进入地下空间、密闭空间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地下空间人员动态管理实景图二、进入地下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