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什么场合出现 0.1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3.8.15 条,水泵基础高出地面不应小于 0.10m;2)第 3.8.6 条,水泵吸水喇叭口至池底的净距不应小于 0.10m;3)第 5.4.19 条,膨胀管出口离接入水箱水面的高度不小于 0.10m;4)塑规第 4.4.6 条,塑料管道穿越楼板屋面时设套管,套管高出地面、屋面不小于0.10m;5)塑规第 4.4.7 条,塑料管道与其它金属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有不少于 0.10m 保护距离;6)塑规第 4.1.7 条,架空塑料给水管顶上空净空不宜小于 0.10m;7)游规第 4.4.3 条,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的补水箱,补水管应高出箱内最高水位
2、 0.10m;8)游规第 5.6.5 条,游泳池通过平衡池、均衡池补充水出水口高出箱内溢流水位 0.10m。2、什么场合出现 0.15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 3.2.12 条,生活饮用水箱进水管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最大可不大于 0.15m;2)第 3.5.15 条,建筑物内埋地给水管与排水管交叉埋设最小净距不应小于 0.15m;3)中规第 8.1.4 条,建筑中水管道与给水管、排水管交叉埋设时,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0.15m;4)塑规第 3.5.3 条,室外给水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冰冻线以下 0.15m;5)第 4.3.2 条,小区生活污水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冰冻线以上 0.15m
3、;16)第 4.3.14 条,饮料用贮水箱的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 0.15m;7)第 4.5.13 条,排水横管起点清扫口与其端部相垂直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0.15m;8)第 4.5.14 条,立管上设检查口,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边缘 0.15m;9)第 4.6.9 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专用通气管、H 管与通气立管的连接点应设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 0.15m 处与通气立管连接;10)第 13.1.1 条,浸脚消毒池的消毒液有效水深不得小于 0.15m。3、什么场合出现 0.20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 3.5.13 条,塑料给水管距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 0.20m;
4、2)塑规第 2.1.10 条,塑料给水管距供暖管道的净距不得小于 0.20m;:3)第 3.8.15 条,泵房内管道外底距地面或管沟底面距离,当 DN150mm 时,不应小于 0.20m;4)第 4.8.3 条,降温池有压高温污水如无两次蒸发时,管口宜插入水中深度 0.20m 以上;5)第 5.4.16 条,水加热器上部附件的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得小于 0.20m。4、什么场合出现 0.25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 3.8.15 条,泵房内管道管外底距地面或管沟底面距离,当 DN200mm 时,不应小于 0.25m。5、什么场合出现 0.30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 3.2.
5、12 条注,当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的最高水位比建筑物给水引入管管底低 0.30m时,其进水管无须高出溢流边缘;2)第 3.5.3 条,敷设在室外综合管廊(沟)内,给水管与各种管道之间净距不宜小于0.30m;3)第 3.8.7 条,多台水泵吸水总管的在池中的引水管应设向下的喇叭口,喇叭口低于水池最低水位不宜小于 0.30m;4)第 3.3.8 条,自吸式水泵计算允许安装高度时,应有不小于 0.30m 的安全余量;5)第 4.3.2 条,生活污水接户管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0.30m;6)第 4.3.18 条,当排水管道连接井处跌落差大于 0.3m 时,不受偏转角限制;7)第 4.6.10 条,通气管高出
6、屋面不得小于 0.30m;8)第 4.6.15 条,当地最冷月平均气温在-13以下地区,应在室内平顶或吊顶以下0.3m 处,将伸顶通气管放大一级;9)排规第 4.1.14 条,管径大于或等于 110mm 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0.3m 的防火套管。6、什么场合出现 0.40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 3.5.13 条,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 0.40m;2)第 4.3.3 条,塑料排水立管距家用灶台边,净距不得小于 0.40m;3)第 4.5.3 条,排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堵头与墙面应有不小于 0.40m 的距离。7、什么场合出现 0.50m 的间距或高度要求?1)第 3.5.15 条,建筑物内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埋地平行敷设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0m;2)中规第 8.1.14 条,建筑中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排水管埋地平行敷设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 0.50m;3)第 3.5.10 条,给水立管离大便、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 0.50m;4)第 3.8.6 条,自灌式水泵吸水喇叭口低于水池最低水位 0.50m;5)第 5.6.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