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讲解了深化跨部门协作与综合监管改革的核心要求,明确了监管机制优化和责任分工的路径。这份意见针对各省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及直属机构,提出了解决当前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具体举措,强调对多个部门参与管理、存在较大管理难度或潜在风险事项,建立系统的协同治理模式,并借助数字化转型提升精准治理效率。该文件设定了2023年启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和动态维护清单,于2025年底前在更广泛领城推广此机制的发展目标;指出行业主管部应当梳理并聚焦食品、药品等高危行业的重点问题;同时明确各地应落实属地责任制以确保政策实施到位。为了促进有效监管,意见提出了确定监管责任主体、编制统一规则手册来稳定预期等措施,并倡导地方开展综合告知制度试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具有行业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它覆盖了涉及民生安全(如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秩序维护、新兴业态发展等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这份文件指导以上机构共同应对新环境下复杂的监管挑战,提高政府效能,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和社会公众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