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注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作为重点,深化责任意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林区党委政府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做到“四个纳入”,即: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十二五”专项规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三个强化”即:强化区政府和乡镇部门两级领导小组,检查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年”工作。强化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3 次、政府常务会 1 次,层层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年初林区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分解到乡镇、重点部门,区委书记和区长共同与 8 个乡镇、78 个区直单位签订责任书,安委会与 19 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此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重安全生产宣传责任。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安委会办公室先后下发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传手册 1000 本、安全生产资料汇编1000 本;并于 8 月 24 日和 31 日分别组织召开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全区企业安全
3、生产工作会议,对乡镇、区直单位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通知精神、省政府第 339 号令培训学习;林区经信委、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委、安监、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深入到 8 乡镇、32 家重点企业举办学习培训班,将国务院通知、省政府通知、省政府第 339 号令贯彻到基层、企业、每个从业人员。重安全生产治违责任。把开展“打非治违”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打非治违”工作。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区党政主要领导 4 次率队到木鱼、红坪、阳日等乡镇和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调研督查,督促严
4、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带领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部门、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指导“打非治违”工作;林区安委会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知,明确“打非治违”重点范围和内容,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电视台、报社不断发布“打非治违”新闻报道,公告依法停产整顿企业名单。区安委会办公室编发简报,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典型经验和作法,并按照省安委办的要求,认真做好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区安委会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区 8 个乡镇、15 个行业主管部门、全区
5、重点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通过专项行动开展,截至 11 月全区共组织执法行动 285 次,出动执法人员 1400 人次,共检查 201 个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390 起,取缔关闭非法采石场 3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222 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 105 份,已整改 219 条,整改率达 98%。责令 2 家企业停产整顿,实现了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的目标,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重安全生产防范责任。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通知要求,全区采取企业自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明查和暗
6、访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全区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 1351 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 310 份,已整改1349 条;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总工会按照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督导、联合服务、联合执法的“四联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先后四次对 14 家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将 7 家企业纳入职业安全监管重点单位。重安全生产应对责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对今年发生的 2 起工矿企业安全事故,从重从严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成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到区安委会办公室说清楚;同时把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做为重点,建立健全区、乡、企业三级应急体系建设,成立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区政府投入 15万元加强救援装备建设,完成 18 个区直部门、33 家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报备工作,开展了隧道坍塌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全区企业预案编制率达 100%,演练达 100%,使应对事故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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