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 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2.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2.1 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 1 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
2、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2.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2.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2.3.1 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2.3.2 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 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2.3.4 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
3、灾和爆炸。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2.5 油罐区、通风机室、油泵房设置在同一主巷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 30 米以上的防火距离。2.6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2.7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3.油罐区(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3.1 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3.2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3.3 严禁在雷电时
4、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3.4 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3.5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3.6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 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3.7 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3.8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3.9 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
5、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3.10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3.11 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3.12 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3.13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3.14 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
6、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4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4.1 测量孔: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检查盖与座之间密封是否严密、硬化,导尺槽磨损情况,螺帽活动情况。保养重点:密封胶垫的换新每 3 年 1 次,对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连接处经常加油润滑。4.2 机械呼吸阀:每月检查不少于 2 次,气温低于 O时每周不少于 1 次。检查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灵活情况,阀壳网罩是否完好,有无冰冻,压盖衬垫是否严密保养重点:清除阀盘上灰尘、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4.3 液压安全阀:每季度检查 1 次。从外观检查保护网是否完好,有无雀窝,测量液面高度。保养重点:清洁保护网,添加封液,每年秋末应放出封液,清洁阀壳内部 1 次,必要时更换封液。4.4 阻火器:每季度检查 1 次,冰冻季节每月 1 次。检查阻火网或波纹片有无破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水气冰冻,垫片是否严密。4.5 泡沫罐:4.5.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阀件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各阀门应处于常态位置。4.5.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检查和胶囊泄漏检查。5.油罐区(含油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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