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教案2013年四月 安全培训教案培训目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和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安全管理队伍的重要手段。培训人员:公司全体职工培训讲师:潘森培训时间:12课时培训教材及课时:一、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2课时)1、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
3、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1)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4、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员工的权利公司每位员工有权在工作中制止以下不安全行为:(1)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2)员工未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员工未经批准进行带有危险性的作业;(4
5、)员工在禁止烟火区域动火和抽烟;(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6)其他的不安全行为。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请珍惜你的权利!3、员工的义务公司每位员工有义务对工作区域中存在的以下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1)工作区域有不正常的气味和声响;(2)各类仪表和安全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数据;(3)机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4)安全防护设施失效;(5)管道和线路明显的跑、冒、滴、漏;(6)其他认为不正常的现象。 发现以上问题请立即报告你的主管领导和其他人员!4、三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自己:首先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 不伤害他人:时刻关心你的工作伙伴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不被他人伤害:纵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也许伤害的就是你自己5、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明确公司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每位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我们应该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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