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云城区云城街道“8.21”私人自建房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 时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蟠龙社区山村坛 22 号旁一私人自建房改扩建工地,发生一起一名工人高空坠落的安全事故,事故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50 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为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云城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云城街道办主任二人为副组长,区府办、区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区建设局、区府法制
2、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安监局、云城街道办、兴云派出所、云城安监所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云城区云城街道“821”私人自建房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一、基本情况(一)自建房概况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梁才私人自建房位于云城区云城街道蟠龙社区山村坛村
3、,该房屋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类别为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为梁桂荣(梁才父亲)。经梁桂荣同意后梁才在该处土地上建设了房屋,梁才是房屋屋主。该自建房于 2018 年 7 月开始动工加建工程,准备加建两层,已加建到第三层,现正处于加建第四层,进行相关模板安装工作。目前该房屋建设没有依法办理报建手续。(二)工程概况(1)在房屋建设前,屋主梁才与包工头梁金丽没有签订书面的承建合同,双方仅仅通过口头形式商定承包房屋加建工程事宜,双方约定房屋建设工程由梁金丽承包建设,按每平方人民币 275 元计算工程款(工程款包括室内批荡、墙体砌砖、楼面梁柱、模板安装、扎铁、红砖砂石水泥模板等建筑物料搬运工作的
4、工程款项,不包括建筑材料、排栅、室外装饰),房屋占地面积有 80 平方米,在原来已建好的两层的楼房上加建两层,不搭设排栅和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建筑施工工人聘请和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由梁金丽负责。(2)梁金丽之后将房屋加建工程建设的模板安装工程分包给之前已合作过多次的杨金耀和陈柳英,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分包协议由梁金丽与杨金耀通过口头商定,将建筑模板安装工程按照楼面面积(该楼房每层楼面面积 80 平方米计算)每平方 60 元人民币计算工钱分包给杨金耀和陈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柳英两人,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钱,房屋建筑模板由梁金丽提供。(3)杨金耀和陈柳英承揽模板安装工
5、程后,双方共同聘请了杨金耀的妻子陈少凤为帮工,杨金耀与陈柳英从劳务所得中支付陈少凤每天 150 元的报酬,剩余部分由两人平分。(4)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梁才对房屋加建工程梳于管理,其每天早上上班至下班(下午六点下班,回到家差不多七点钟)回家,此时工人也已下班,他才上楼查看一下工程进度,没有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梁金丽有督促工人施工时要注意安全,把好质量关,不赶工建设,其不定时到工地查看情况,了解工程进度,进行大体的工作安排,模板安装具体的工作安排由杨金耀负责。(三)相关人员情况1.梁才,男,汉族,36 岁,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山村坛村人,是发生事故的私人自建房的屋主。2.梁金丽,男,汉族,55
6、 岁,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大围村人,是发生事故的自建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者,没有房屋建设相关资质。3.杨金耀,男,汉族,56 岁,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高高村镇司马村人,与陈柳英共同承揽事故工程的模板安装工程,没有任何工程施工资质。4.陈柳英(死者),女,汉族,48 岁,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人,与杨金耀共同承揽事故工程的模板安装工程,没有任何工程施工资质。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5.陈少凤,女,汉族,56 岁,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高高村镇司马村人,由杨金耀和陈柳英共同聘请的模板安装工人,也是杨金耀的妻子。(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房屋原来已经建好了两层,此次建设工程为在原房屋基础上加建两层,事故发生时现场正在建设四楼的立柱;事故起始地点位于梁才房屋三楼楼面东侧临边位置,出事工人陈柳英坠落地点位于该房屋一楼正东侧墙边的地面上,地面血迹已被清洗;出事起始地点至人员坠落点地面高度为10.8 米;事故房屋与旁边一层的平房有一条宽度为 0.9 米的巷道,巷道上方架设的一条电话线已被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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