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篇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
2、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 4 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
3、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 1.5 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
4、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 篇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2.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3.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
5、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 及以下 0.3535 及以下 0.90110 及以下 1.50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7.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7.1 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7.2 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表),同时穿长袖衣,长裤。7.3 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开关或隔离开关时,应戴防护眼镜,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7.4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
6、设备时,所使用的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雷雨时应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闸操作。7.5 带电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杆,戴防护眼镜、绝缘手套,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7.6 各种不同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顺序7.6.1 单线出线操作:停电时,先断油开关,后断线路侧刀闸,最后断母线侧刀闸。7.6.2 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列),要先用油开关并列,后用油开关解列,切不可用隔离开关并解列。7.6.3 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送电压互感器。7.6.4 单相隔离开关的操作:应先拉开中间一相刀闸,然后再拉开两侧的刀闸。合闸时则相反。7.7 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有关指示仪表是否允许,即应在负荷最小,信号灯指示正常的状态下操作。拉闸操作顺序从低压到高压依次进行;送电操作必须是高压侧先送电,对变压器先充电,然后依次从高压到低压送电。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线路)上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接地线确乙拆除,有关保护装置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确在开闸位置。7.8 当回路中没有油开关时,可利用隔离开关进行以下操作,但必须在系统无单相接地故障时进行:7.8.1 拉合空载母线的充电电路;7.8.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