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生产区域安全管理要求:(1)生产区域,严禁吸烟;(2)工作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 1.5米;(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5)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6)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7)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定期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仓库内;(8)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9)灭火器箱、消防箱等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合适的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10)消
2、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以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为原则,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11)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离,防止火花飞溅;
3、(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8 米;(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 米,控制箱应上锁;(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 10 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
4、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3 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 0.3 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 4.5 米;(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 36V 以下的电压等级;3、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
5、;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等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4、厂区内车辆安全管理要求:(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放车辆;(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
6、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 5 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 3 公里/小时;(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6)运燃料车辆进入料场必须听从料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切实注意行车安全,缓慢行驶。(7)料场装载机在工作时,要特别注意观察车体周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后,要做到观察行车,确保行车安全;(8)进入料场的车辆必须装有防火帽;5、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1)路面应平整、无沟、无坑、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池应加盖板或有护栏;(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生产现场管理是体现企业管理的亮点,对促进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外在形象,推动安全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国能威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2009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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