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 的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鸿飞药业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区域。三、引用文件3.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术语定义无五、职 责5.1、本规定由公司安检部制定。5.2、安检部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5.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六、要 求6.1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 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非此情况
2、为一般安全隐患。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车间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整改,车间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6.2 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6.2.1、总经理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6.2.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6.2.2.1 每月底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
3、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现场办公会汇报。6.2.2.2 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环部。6.2.2.3 每周末由各车间主任组织人员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环部。6.2.2.4 每班由当班值班组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在班会前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
4、大隐患必须向生产部汇报,并由生产部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6.3 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6.3.1、通风防爆系统每月负责组织作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按程序进行处理或不能处理的向生产部和主管安全领导汇报。6.3.2、安环部牵头每月组织生产部、技术部对原料、产品的安全管理(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是否按照管理制度执行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检查。6.3.3、生产技术部要参加公司、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重点对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归类,安排技术队伍对隐患进行整改,并负责收集隐患整改情况和督促整改。6.4、事故隐患的管理。6.4.1、安环部负责对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
5、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技安措施等的执行情况。每次查到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书面呈报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批阅,并按批阅逐一落实,原则上谁查处,谁督促处理。能在现场整改的,则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临时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业,要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送有关领导签字。对查出的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或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安环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科室、车间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单归类上报。并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6.4.2、在隐患排查管理的基础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一次重大隐患排查,并对汇报上来和检查到的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
6、经公司讨论确认后,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 三级:A 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上级解决的隐患。B 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 级由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必须解决的隐患。各分管公司领导督促业务部门、各单位或车间班组组织整改,如果公司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书面上报上级,争取上级安排安措项目。6.5、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6.5.1、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各单位或车间班组自查和公司、部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将隐患消除后方准恢复正常作业,若无法将安全隐患处理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测,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生产。各业务部门对检查出并由公司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派专人进行现场督促和安全技术指导。各单位、车间对隐患整改必须限期整改、责任到位,落实人头。6.5.2、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应付了事,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类别落实到对应分管业务部门或接受整改任务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