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三)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四)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
2、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五)起重吊装工程(六)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七)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6m 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 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九)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十)土石方爆破工程(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工程(人工挖孔桩);高边坡支护;塔吊安拆工程;钢结构吊装工程;结构双排外脚手架及支撑工程。二监理工作内容:(一)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
4、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工作。(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批准,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四)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经批准的安全专项
5、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改后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六)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抢险救助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七)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八)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
6、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三、监理工作职责:(一)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书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三)监理分部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四、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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