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2 引用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3.1 安环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3.2 安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3 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4 评审与修订4.1 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4.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
2、(评审年 3 月为评审期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b)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c)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d)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e)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f)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g)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h)其他相关事项;4.1.2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4.1.3 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3、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1.4 评审输出4.1.4.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4.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4.2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4.2.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4.2.2 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4.2.3 修订依据:4.2.3.1 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4.2.3.2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4.2.3.3 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4.2.4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4.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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