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15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1 篇第一章 使用原则及责任划分第一条 使用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坚持按需投入原则。第二条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总责。第三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分管责任,包括费用使用计划、控制、审核及综合协调等。第四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建帐、物资供应、结算管理负责。第五条 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巷道维修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六条 机电矿长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矿井运输(提
2、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七条 其他分管矿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八条 安检科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第九条 财务科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负财务管理责任。第十条劳资科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汇总、上报,月度结算、统计报表等工作。第十一条 生产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防治水、巷道维修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通风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通风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机电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核算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调度室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供应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培训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安全培训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人劳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人工费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其它相关单位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十九条 各级隐患排查中所查隐患的整改投入。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
4、理专项资金统一列支进入安全费用第十项其它费用中。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由业务科室按照整改项目进行计划,计划分月度、季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科,安检科监督。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凡计划内项目,由矿安检科负责逐月监督落实实施;计划外需要投入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生产、通风、机电相关部门审核,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报送企管科。第二十三条 隐患治理结束后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单项费用结算,将结算数额纳入安全费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2 篇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
5、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
6、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3 篇一、事故隐患的分类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二是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三是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企业限期排除。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按照局工作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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