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 22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 1 篇第一章 使用原则及责任划分第一条 使用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坚持按需投入原则。第二条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总责。第三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分管责任,包括费用使用计划、控制、审核及综合协调等。第四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建帐、物资供应、结算管理负责。第五条 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巷道维修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六条 机电矿长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矿井
2、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七条 其他分管矿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八条 安检科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第九条 财务科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负财务管理责任。第十条劳资科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汇总、上报,月度结算、统计报表等工作。第十一条 生产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防治水、巷道维修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通风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通风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机电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
3、设备设施、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核算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调度室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供应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培训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安全培训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人劳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人工费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其它相关单位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十九条 各级隐患排查中所查隐患的整改投入。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二十条 事故隐
4、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统一列支进入安全费用第十项其它费用中。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由业务科室按照整改项目进行计划,计划分月度、季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科,安检科监督。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凡计划内项目,由矿安检科负责逐月监督落实实施;计划外需要投入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生产、通风、机电相关部门审核,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报送企管科。第二十三条 隐患治理结束后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单项费用结算,将结算数额纳入安全费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 2 篇1 目的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2 安全生
5、产委员会的责任(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为办公室;(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3.1 董事长(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治理费用计划;(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
6、,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患治理方案。3.3 总经理(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3.4 总经理助理(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3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