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设置的公告栏公告主要的内容。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1接触 XX 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凡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和患有某某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某某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3接触 XX 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劳动者必须,每隔 xx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劳动者必须调离接触某某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4接触 XX 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在岗期间接触某某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一年接受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6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职业卫生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讲究个人卫生,且不得有下列行为:7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工种)每 xx 年进行岗位(工种)轮换。8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作不正常,应采取必要措施,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时,迅速从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撤离,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1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离岗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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