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部主任安全职责1 运行部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违反上级安全生产(施工)方针、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因技术原因而导致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由于贯彻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不力而造成的频发性事故和重大设备、人身伤害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对由于执行自己的错误指令而导致的事故和扩大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对因技术管理和技术措施不完善、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或发生频发性事故负主要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
2、制订本部门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3 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和反事故整改计划,并及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4 参加或组织制订重要检修、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5 领导和支持部门安全员的工作,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部门安全分析会,每月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6 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坚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7 领导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和对新入厂工人的部级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各种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8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本部门发生的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事故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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