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劳动合同,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3、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A、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的行为,否则考核 10 分每次,如影响生产,按通则考核。B、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企业的职务,否则交由人力资源部考核。C、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D、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负责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罚。E、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
2、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否则考核 10 分每次。F、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否则根据国家及公司规定处罚。G、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否则根据所带物品重要性处罚。H、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负责考核 20 分每次。I、工作期间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负责考核 10 分每次。J、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报纸以及玩手机,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否则考核 10 分每次。K、应同力合作、同舟
3、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否则,吵闹的经过制止,仍不停止的考核 10 分每次。L、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唯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奖金,以达到互相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M、各级主管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N、员工每日统一着装厂服,佩戴工作证,进入工厂,工装必须保持整洁。进入生产厂区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员工不得将书报及其它一切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水杯、安全帽应整齐排放于指定地点,并保持清洁。O、在下班前,清扫工作区域,做到摆放规范、干净整洁。P、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Q、员工应爱惜公司财物,不可随意损坏或占为已有。R、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公司者未经许可不要对外发表。S、公司提倡忠诚真实,做到对公司忠诚,对工作不撒谎,不隐瞒事实,任何有悖于此的行为,都不被公司接受,严禁为个人目的而伪造任何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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