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不留责任盲区,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以及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结合江特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负其职,互不代替”的原则,各单位及各级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和管理范围
2、内,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安全受控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第三条、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熟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评价,以促进各部门、各级人员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应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各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2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将及
3、其职责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一)、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集团公司领导为成员。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间题做出决策和决定。(二)、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以及生产安全组、防火防爆和交通安全组、防汛防垮塌和防雷避电组、职业健康组等四个专业组。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集团公司办公室、发展计划部、人为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制造技术部、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行使
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位。(三)、各子集团公司、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履职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审批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汇报季度、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事项,并布置季度工作任务;(三)、对集团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决定;(四
5、)、组织重大安全专项检查、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八条、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一)、起草、印发安委会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二)、根据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协调、联络、安排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三)、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四)、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五)、定期汇总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并向安委会报告;(
6、六)、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三章、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放策、法律、法规、标准;(二)、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并按体系、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根据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安全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费用计划;(四)、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和违章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处罚;(六)、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集团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组织、配合、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及事故责任人处理,做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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