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1、总则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印章的刻制、该刻和废止公司印章的刻制、该刻与废止的方案由总经理办公室和总经理审批。其他单位或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刻制印章公司各单位内部印章,必须持公司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制作。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废止的印章应交总经理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三年公司的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或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总经理提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3、印章的保管与使用工程项目部实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制度印章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柜加锁,要建立印章保管登记册,载明什么印章、印文、印模和保管人姓名等项印章保管人员要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一旦发现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用印时,印章保管人员首先应检查是否有部门负责人批准的用印章批单,再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杜绝未经审阅其内容盲目盖印的现象。每次盖印都应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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