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部安全职责1物资供应部部长的安全职责:1.1 在进行工程计划、概预算管理同时,必须列入施工安全措施经费。1.2 在编制工程施工计划时,作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作到专款专用。1.3 工程发包前,会同安监部门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1.4 进行工程项目完工结算与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必须有安监部门的审核签字。1.5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安全协议。对承包方必须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1.6 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2计划供应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2.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预防的工作。2.2 严肃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2.3 在编制下达工程施工计划时,应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4 在编制工程投资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费,并做到专款专用。2.5 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2.6 协助部门领导作好有关安全工作。2.7 按照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预留安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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