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风险评价管理规定1、危险源划分的依据,是根据引发事故“四要素”为依据,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条件。2、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确定的规定(1)A 级由总公司确定,并对 B 级进行审查批准(2)B 级由分公司确定,并对 C 级进行审查批准(3)C 级由分公司车间确定,并对 D 级进行审查批准(4)D 级由分公司车间班组长确定,并开会讨论后上报车间审查批准。3、危险源评价管理程序(1)由班组按工种和作业内容进行讨论确定本班组危险源。(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班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车间。(3)车间将所属班组上报危险源汇总后,召开技术人员、班组长、老工人参加的研讨
2、会,对班组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责任人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分公司。(4)由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分公司危险源进行综合论证确定后,并研究具体危险源管理办法上报总公司。(5)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室、人员对分公司上报的危险源进行综合论证,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上报安委会。4、危险源管理分工A 级由公司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检查,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分公司由经理负责,车间主任负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B 级由分公司副经理负责,相关职能科室检查,安全科监督管理,车间主任负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C 级由车间副主任负责,车间安全组及队长、班组长负责检查,安全组负责监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D 级由班组长负责,岗位工人负责检查,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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