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运用严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开展“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建设活动,达到人、机、环境、管理诸要素的安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环境无危害,安全无事故,制定云冈矿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一、入井管理1、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前水靴必须挽起,着装整齐、有帽签,否则给予责任人本人罚款 50 元。2、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后不得吸烟,否则给予责任者罚款 200 元,责任人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 100 元。3、入井前各单位人员必须集体排队,班组长举旗入井,否则给予
2、班组长罚款200元,不排队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4、井口把罐工、验身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协调出入井者上下罐和行走指示路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发现擅自脱岗者给予罚款 100 元。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及“入井证”,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 50 元。6、酒后入井的人员罚款 1000 元,并株连其单位值班干部罚款 300 元。入井时验身人员制止之后还强行入井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7、乘罐时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拥挤罐笼,不按顺序排队入罐者,罚款 100 元。8、乘坐罐笼时每层的成员不得超过 28 人,严禁超员乘罐,否则把
3、罐工罚款 50 元。9、严禁带超长(超过罐笼两边栅栏门)物料乘罐,特殊情况必须经当日值班矿领导审批后方可乘罐,无批示严禁入井,并给予责任者罚款 100 元。二、运输管理1、乘坐人车时必须由靠门的两名人员将防护链挂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人,如一个月内发现一个单位出现三人次不挂防护链者,该单位的正职和安全付职各罚款 50 元。图表室的安监人员在开车前要对每节车厢进行检查,对发现不挂防护链而不予制止的安监人员罚款 50 元。2、乘人车必须挂有工具车,否则罚司机 100 元。3、电机车的闸、灯、喇叭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该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4、人身及所携带
4、的工具和零件严禁漏出车外,违者罚 100元,司机离开座位时,将手把打到“0”位并取下随身保管,但不得关闭车灯,违者罚 100 元。5、电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 100 元。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不得倒行,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 200 元。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 100 米的距离。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 100 元,无故未正点发车罚责任单位上岗干部 200 元。8、两机车相遇时在相距 20m 时,进车必须停下鸣笛警示等出车走后再行车,否则责任者罚款 100 元。9、乘人车车头不准坐人和放物料,发现一次扣罚司机和责任者各 10
5、0 元。10、水平大巷、车场出现扒、蹬、跳的,给予责任人罚款 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 300 元,安全副职罚款 200 元。11、车辆连接不使用三环链和专用插销(超长物料车辆可使用绳套),给予责任人罚款 300 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 200 元。12、盘区斜井不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给予责任人罚款 300 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 200 元。13、在有坡度的巷道停车时,必须使用阻车器或十字道木,不准用木楔阻车,否则责任者罚款 300 元。集体罚款 500 元。14、大巷带料时带料人员必须坐人车不得乘坐料车,否则罚款 100 元。15、
6、平巷人车不得挂物料车,发现一次,罚责任者 200 元。16、轨道质量周检合格率达到要求,否则罚运输一区区长、运搬队队长、南北盘管队队长各 100 元。17、盘区小绞车操作规定管理牌板齐全,开关按钮与绞车位置适中,绞车用地锚固定,有专用联络信号和护绳板,钢丝绳不得打结,发现一台或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各 50 元。18、大巷电机车、矿车、平巷人车、架线分区开关、道岔要编号管理,有专人维护保养,道岔有参数牌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者 50 元。19、按设计要求在斜井、盘区轨道线路安设地滚,缺一个地滚罚责任者 50 元,线路未装设地滚,罚管理单位负责人 100元。三、现场管理1、掘进巷道不使用前探支护,有超空顶作业行为,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各罚款 1000 元,当班安监工未向调度室、安监站值班室汇报罚款 300 元。2、不严格按照探巷措施进行探巷或虚报孔数和深度的责任者,给予当班上岗干部罚款 1000 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 500元,当班安监工罚款 200 元。3、放炮不装炮土,给予责任人罚款 300 元,当班上岗干部、安监工各罚款 200 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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