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及员工健康,制定本规程。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工作。3 术语与定义无4 职责与权限4.1 运营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4.2 各部门:协助、配合运营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工作,并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的自检。5 工作内容5.1 安全生产检查是以查制度、查职责、查隐患、查整改、查违章、查记录为主要内容。以厂房建筑、机电设备、生产工具、作业环境、安全防火设施、重要危险源点的控制、个人防护措施为
2、重点,以消除安全隐患,控制安全事故为目的安全活动。5.2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与管理部门应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及时组织纠正与整改。5.3 对于确因技术条件和物质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组织整改的问题,必须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限期整改。5.4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性、日常性、专业性、季节性相结合的原则。5.4.1 定期性安全检查:分为公司级定期性安全检查和部门级定期性安全自查二种。5.4.1.1 公司定期性安全检查5.4.1.1.1 公司每月下甸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5.4.1.1.2 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月度检查由运营与人力资源部
3、保安组组织,部门安全员协助参加。5.4.1.1.3 检查情况由保安组予以记录,按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编制成安全文明生产月度检查通报(以图片形式)通报全公司。5.4.1.1.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除按公司规定进行考核外,必要时由运营与人力资源部保安组向有关部门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5.4.1.1.5 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整改时限与要求进行整改。5.4.1.1.6 运营与人力资源部保安组必须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5.4.1.2 部门安全自查5.4.1.2.1 各工厂的安全员每天须不定期对本生产所属范围内的安全进行自查活动,发现问题记录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表中,
4、并责令所属班组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5.4.1.2.2 各工厂的安全自查,必要时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参加。5.4.1.2.3 各部门的安全自查必须作好检查记录,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5.4.1.2.4 对一时无法整改,或自身没有能力整改的项目应及时向运营与人力资源部报告。5.4.2 日常性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部门的日常监控检查,生产值班人员当班期间监控检查,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控检查,岗位班前安全检查。5.4.2.1 安全部门的日常安全监控检查5.4.2.1.1 保安队必须不定期地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各部门,对安全措施、安全操作、安全防火、安全文明
5、生产和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执行巡视、监控。5.4.2.1.2 检查情况由保安组予以记录,按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4.2.1.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和采取整改措施的,应立即责成有关人员或部门予以纠正,或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当即无法解决的应向有关部门负责人下通知,限期整改。5.4.2.2 生产值班人员安全监控检查5.4.2.2.1 生产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应对自己负责范围的设备运行、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安全情况进行监控检查。5.4.2.2.2 在当班监控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可能导致重大设备事故或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
6、有效对策,并将事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5.4.2.2.3 在值班监控检查中,发现严重违规操作行为,且不听劝阻,有权停止操作。5.4.2.2.4 对当班各工序、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交接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不符文明生产规定的班组,有权按文明生产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5.4.2.3 兼职安全员的监控检查5.4.2.3.1 各部门、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外,应积极协助、配合部门、班组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监控工作。5.4.2.3.2 安全员监控中要做到“三勤”、“三查”。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提醒;查隐患、查违章、查违纪。5.4.2.3.3 对查出的问题,能组织解决的应立即组织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5.4.2.4 班前安全检查5.4.2.4.1 各班组在组织生产前,班组长或安全员应对本班作业范围的设备安全情况、环境安全情况、班员防护用品正确穿戴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5.4.2.4.2 生产过程中,班组长应经常对设备的安全运转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安全环境的变化情况,进行认真观察、监控与检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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