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高规第 7.3.6 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 7.2.2 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 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
2、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 7.4.5.3 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 1540 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 1540 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二、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
3、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高规7.4.51 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 1015l/s 计算:”这里指明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好照搬,我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的接口。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的,笔者最近做一个工程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为 30l/s.但其室内大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
4、33l/s,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 167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 30l/s,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 7.4.51 规定,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分别设 10 个,12个和 2 个。12 个水泵接合器要 12 辆消防车从 12 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而室外的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即使考虑到由消防车距离运水,那也不可保证大水滴淋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的正常工作。因这两个系统要正常工作时的用水量很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多消防车远距离运水来达到同时供水,如时间过长,那这两个系统也失去作用,最后时间一长就靠消火栓来灭火,因此笔者认为应对一些灭火系
5、统可以适当减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可以分别设 35个就足够了;而对消火栓系统应重点保证,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达到既节省投资的目的,同时又保证消防的安全可靠性。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三、消防水池容积的确定消防水池是储存消防灭火用水的构筑物,容积的确定关系着灭火的安全性。高规7.3.2 规定:“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二类居住建筑除外),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高规 7.3.3对水池的容积作了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
6、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以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一些地方针对这两条规定,却有不同的设计方法。在福州地区,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储存了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这显然会增大消防水池的容积。如每一幢高层建筑均要把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储存在消防水池,那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笔者认为是不可取的。厦门地区是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只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一般做法为:从市政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的安全性,消防水池设在地下室,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的补水量(规范没有作明确规定)。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这样导致一幢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一般都储存了四、五百吨的消防用水,一般占地均有二百多平方米。像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室储存了 2600 吨的消防用水,水池占地 890 平方米,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很不经济,仅工程造价就增欢迎光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