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一、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企业自身: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3、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5、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
2、格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各车间、各部门、各岗位及员工:1、严格实施本企业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2、生产场所及生产和辅助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种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安装防护罩、栏杆、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放实物。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
3、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优先投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有记录。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二、考核办法2.1 安全基础管理(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
4、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2.2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2.3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
5、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100 元。2.4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
6、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 50 元。(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 5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6)岗位安全作业证放置不到位、丢失等,每人次扣 50元。(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工作鞋等,每项每次罚款 50 元。(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罚款 50 元。2.5 安全设施管理(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 50 元。2.6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1)公司级承包人与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并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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