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科(含设备科)安全职责1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2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 负责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 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5 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隐患要坚决停用。6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7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8 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9 负责监督排查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10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11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12 负责执行企业的安全方针目标,加强风险控制的策划。13 加强生产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14 负责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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