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公司员工岗位安全行为规范1 目的为强化广大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岗位安全行为,树立“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规范。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3 内容与要求3.1 劳动纪律行为规范3.1.1 不准酒后上岗作业的或班中饮酒3.1.2 不准在生产场所及其它禁烟区吸烟3.1.3 不准生产区域带小孩或闲杂人员3.1.4 不准对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擅自进入生产现场视而不见3.1.5 值班人员不准随意换班、跟班、脱岗、串岗、睡岗、离开值班地点不向值班长汇报3.1.6 运行人员上岗期间不准看报纸、看电视、看小说的。3.1.7 不准乱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3.1.8 不准无故
2、旷工3.1.9 不准在生产区域或操作室嬉戏打闹3.2 制度落实行为规范3.2.1 班前会必须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运行方式,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解当班情况3.2.2 及时传达公司有关安全会议精神。3.2.3 及时落实“三定”整改要求或防治重大隐患整改措施,遇到具体问题及时汇报。3.2.4 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现场,以免造成严重后果。3.2.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控制、检测措施。3.2.6 必须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安全隐患消除任务或其它相关工作的3.3 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行为规范3.3.1 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胸卡。3.3.
3、2 在 2 米及以上高度作业时,必须做安全防护措施。3.3.3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工作服,不准赤胸露背、穿拖鞋。3.3.4 女同志生产现场不准高跟鞋、裙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3.3.5 焊工等从事易烫伤的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3.3.6 进行酸、碱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特殊防护用品的。3.3.7 电工进入配电作业生产现场必须穿绝缘鞋3.4 生产作业行为规范3.4.1 不得违章指挥他人冒险作业或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作业。3.4.2 拆除、起吊、运输、安装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设专人指挥。3.4.3 明火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3.4.4 使用手提砂轮研磨机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戴手套。3.
4、4.5 在生产过程中,不准多人指挥,以免发生严重后果。3.4.6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间距(7 米以上)放置。3.4.7 起重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起重机下不准有闲人行走。3.4.8 非本岗位人员不准擅自关停设备或信号。3.4.9 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作业,不得有其它“三违”现象。3.4.10 非本岗人员不得驾特种作业车辆。3.4.11 特种作业人员不准无证上岗。3.4.12 在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任何人在工作场所不得随地吐痰。3.4.13 施工时必须按规定设置围挡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3.4.14 各种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后方可撤离。3.4.15 库
5、房内各种工器具必须分类归整并摆放有序。3.5 文明举止行为规范3.5.1 在被检查、调查、制止、处罚违章行为时,不得无理取闹、漫骂或殴打检查人员。3.5.2 未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在建筑物上打洞、拆卸保护装置。3.5.3 不得在楼梯间随意拖拉工具、设备、配件损坏楼梯地面。3.5.4 不准在栏杆、管道、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上行走或坐立。3.5.5 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水冲洗地面或设备。3.5.6 不得坐在运行设备或建筑物窗户上休息。3.5.7 运行人员不得站立或趴在设备上聊天。3.5.8 值班中不准高声喧哗唱歌娱乐。3.5.9 值班或电话受理人员在用户举报、咨询、报修时必须认真记录、态度热情、使用文明礼貌用语。4 附则4.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4.2 本规定由公司安监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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