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安全信息,安排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2.2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会议及安全例会。2.3 文件的传达和掌握要求:传达及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厂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等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职责权限3.1 安全处、分厂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3.2 公司总经理和厂长对本制度组织实施。4.工作程序4.1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需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时可随时召开。分厂每月召开
2、一次安全生产例会。4.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全处做会议记录。分厂会议由分厂厂长主持,安全科做会议记录。4.3 会议具体内容:4.3.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安全健康发展。4.3.2 研究制订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问题。4.3.3 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3.4 听取各单位的安全汇报,督促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4.3.5 对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4.3.6 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规定考核。4.3.7 安委会的常设机构是
3、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委会的决议,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事宜。4.4 安全例会制度4.4.1 公司安全例会每月月初按时召开。分厂安全例会每月月末按时召开。4.4.2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总经理、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生产部各处长、各分厂厂长、生产厂长、调度室主任、安全科长。4.4.3 分厂会议参加人员:各车间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各车间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4.4.4 安全例会纪要由安全部门负责整理,并于安全例会次日下发。4.5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4.5.1 公司例会由各分厂向参加会议人员通报上月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本月安全工作
4、情况(包括安全投入费用使用情况),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分厂例会由各单位向参加会议人员通报上月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本月安全工作情况(包括安全投入费用使用情况),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安全工作计划。4.5.2 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4.5.3 传达近期收到的上级安全指示、文件、方针、政策或事故通报。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并提出工作要求。5.考核5.1 安全生产会议各单位提前两天向安全部门上交单位安全总结,对总结内容质量较差单位罚款 20-50 元。5.2 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一次罚款 20 元,无故旷会一次罚款 50 元。5.3 对安全生产会议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有一项对责任单位罚款 50-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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