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使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及项目的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本项目用于改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以保证项目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第二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
2、练支出;(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科技、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验支出;(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第三条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不低于项目合同招标价的 1%的比例提取。第四条 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要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项目财务预算。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第五条 安全费用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挤占、挪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第六条 项目部主管安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发现一起将安全经费挪作他用或打折扣投入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罚款、撤职等处分。第七条 检查方式(一)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台帐。(二)查看相关费用发票及凭证是否有造价现象。(三)查看施工现场,投入的费用是否与现场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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