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作用及其原则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有组织上的保障,所谓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安全生产管理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进行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2、安全生产管理
2、机构与人员的配备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多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则要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确定。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的配备规定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还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没有统一规定。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但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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