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安全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组织,安委会主任应全面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带领并督促全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政令及各项规章制度。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及时组织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计划措施,并负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5、按时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现代科学管理技术;研究通过工厂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决定并研讨事故防范工作。6、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署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抓好公司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教育。7、计划、部署并指导工厂“安全生产月”及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督促活动的开展。8、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9、严格监督全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