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责任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本企业各级领导、员工、职能处室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责和责任的内容。本责任制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领导、车间、处室和员工.2 总则2.1 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内容,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或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责。2.2 企业各级领导,各车间处室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颁布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3 各级领导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全面落实安全措施。2.
2、4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重大的设备、火灾、交通事故、除进行抢救外,应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和拖延。快速进行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教育员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处罚责任人,并报上级审批。3 各级负责人基本职责3.1 厂长3.1.1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3.1.2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1.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3.1.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隐患。3.1.5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
3、故,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3.1.6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3.2 生产副厂长3.2.1 主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3.2.2 组织制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3.2.3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3.2.4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危害员工安全健康的因素,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3.2.5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制定
4、整改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整改。3.2.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3.2.7 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3.3 总工程师3.3.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技术上的责任。3.3.2 领导组织编制生产性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三同时”的技术方案,负责“三同时”技术方案的审定。3.3.3 在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或试验时,要审核和研究采用的各项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4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3.4.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在保证合理使用经费上负责任。3.4.2 在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综合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年度安全
5、技术,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计划,纳入年度综合计划管理。3.4.3 对安全经费和安全环保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提取。3.5 工会主席3.5.1 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3.5.2 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督促本单位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3.5.3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3.5.4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3.6 各职能处(室)负责人3.6.1 各职能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负责。3.6.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工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规、决定和有关
6、制度,对本单位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3.6.3 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6.4 经常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学习教育,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制度。3.6.5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3.6.6 发生事故应及时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3.6.7 加强出差人员的安全教育3.7 各车间主任3.7.1 车间主任是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环境责任负责。3.7.2 贯彻执行国家和工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规、决定和有关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3.7.3 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把安全环保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做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常化、制度化,每月至少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环保工作,针对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3.7.4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