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建设工程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经六路(连申线至广福路)建设项目海安市经六路(连申线至广福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经六路(连申线至广福路)建设项目海安市经六路(连申线至广福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排水、通信、交通、照明、强电、绿化等道路、排水、通信、交通、照明、
2、强电、绿化等施工施工进行公开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经六路位于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境内,呈南北走向,是一条以交通功能为主的城市次干路。项目北起规划纬一路,南至在建广福路,全场 1.8km,设计速度为 40km/h,红线宽度为 30m,沿线共与 7 条横向道路相交。(2)工程地点: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境内。(3)招标范围:包含道路、排水、通信、交通、照明、强电绿化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2020 年 08 月 01 日到 2021 年 01 月 28 日,其中紫石路-广福路区域段必须在 12 月 10 日前具备正式通
3、车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0501003001 道路、排水、通信、交通、照明、强电、绿化等施工 569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
4、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拟派
5、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 60 周岁及以下。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41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说明:投标单位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出现弄虚造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说明:投标单位须对所提
6、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出现弄虚造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且列入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所有项目的投标。(新通扬河生态区)所有项目的投标。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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