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五)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六)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七)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八)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度经营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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