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一)基本要求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2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3使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按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 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4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
2、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5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注意事项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配备中的注意事项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配备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2从事多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
3、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但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3安全带使用期限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人情况抽检一次。若合格,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换成新绳。带子的使用期为 35 年。4防静电鞋和防静电工作服注意事项(1)GB 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中规定: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 GB 4385 中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2)由于多次洗涤,防静电工作服的防静电性能会有所降低,所以环境温度高、劳动强度大、洗涤次数频繁的企业制定的使用期
4、限应适当短一些。(3)防静电鞋的穿用过程中,一般不超过 200 小时应进行电阻测试一次,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5制定电绝缘鞋、绝缘手套的使用期限注意事项电绝缘鞋包括:电绝缘皮鞋、布面胶鞋、胶面胶鞋、塑料鞋四大类。各个单位可根据劳动强度、作业环境不同,合理制定使用期限。但要注意以下几条:一是贮存,自出厂日超过18 个月,须逐只进行电性能预防性检验;二是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作电绝缘鞋穿用;三是使用中每 6 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电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用。绝缘手套的使用期限,各单位可根据使用频繁度作出规定,但必须要求每次使用之前进行吹气自检,每半年至少做?次电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不可继续使
5、用。6护听器配备时注意事项护听器包括防噪声耳塞、防噪声耳罩、防噪声头盔。一般来说,防噪声头盔防噪声效果最好,不但能隔阻气传导噪声,还能减轻骨传导噪声对耳内的损伤,应使用于强噪声环境,耳罩的防噪声性能次之,而耳塞的防噪声效果最差,在10002000Hz 频段一般声衰减值只有 1020dB。(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一览表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定 表 6-1作业类别编号作业类别名称不可使用的品类必须使用的护品可考虑使用的护品A01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确良、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聚氯乙烯塑料鞋;底面钉铁件的鞋;棉布工作服;防静电服;防静电鞋;A02可燃性粉尘场所作业的确良、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底面钉铁件
6、的鞋:棉布工作服:防毒口罩;防静电服防静电鞋A03高温作业的确良、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聚氯乙烯塑料鞋;白帆布类隔热服;耐高温鞋;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或面罩;镀反射膜类隔热服;其他零星护品的披肩帽、鞋罩、围裙、袖套等;A04低温作业底面钉铁件的鞋队寒服、防寒于套、防寒鞋防寒帽、防寒工作鞋A05低压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防异物伤害护目镜A06高压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电位工作服、防异物伤害护目镜A07吸入性气相毒物作业防毒口罩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A08吸人性气溶胶毒物作业防毒口罩或防尘口罩、护发帽防化学液眼镜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防毒物渗透工作服A09沾染性毒物作业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防毒物渗透工作服、防毒物渗透手套护发帽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相应的皮肤保护剂A10生物性毒物作业防毒门罩、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护发帽、防毒物渗透手套、防异物伤害护目镜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相应的皮肤保护剂A11腐蚀性作业防化学液眼镜、防毒门罩、防酸(碱)工作服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护发帽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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