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一、检修组织与管理1、公司与检修单位要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2、一切检修项目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完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3、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组织好有关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内容,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二、检修安全教育管理1、检修前对所有参检人员进行检修安全、个人防护教育,特殊作业还要进行体检,未经安全教育不得参加检修作业。2、检修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检修方案和各项检修管理规定。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
2、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三、检修安全通则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情况。每次检修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2、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其它装置或邻厂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
3、材,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8、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四、检修准备1、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准拆卸设备、管道。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3、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确认无误后,再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4、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有限空间安全作
4、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5、检修单位要检查检修中需使用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五、焊接作业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区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必须做到:(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3)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5)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
5、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 10 米以上的距离。(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气钢瓶。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姆。(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六、设备检修和有限空间检修作业1、有限空间(槽罐、
6、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由工艺处理负责人和设备交出负责人签字确认。检修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并经检修项目负责人和检修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环处审批。进入不能与外界有效隔绝的设备内作业,应由主管经理终审审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由工艺处理负责人和设备交出负责人签字确认。检修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并经检修项目负责人和检修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厂控设备)报安环处审核安全措施,由设备处终审审批。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级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彻底进行清洗和置换。2、在作业前 30 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中至少每隔 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防毒器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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