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控中心生产信息传递实施细则1 目的为了明确和规范集控中心的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传达,特制订本细则。2 适用范围2.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控中心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2.2 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内向领导汇报。2.3 当值值长负责事故信息的通知。2.4 值班负责人保证生产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现场不得隐瞒设备运行隐患、设备故障等情况。3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3.1XXX 公司集控中心管理规定3.2XXX 公司风电场运行规程4 专业术语定义4.1 本细则所称“即时汇报”指事件发生后 10 分钟以内汇报集控中心主任、主管,为即时汇报。4.2 本细则所称“及时汇报”指事
2、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做到准时汇报集控中心主任、主管,为及时汇报。4.3 本细则所称“需要申请”指事件发生后,需要及时申请集控中心主任、主管,根据命令执行,为需要申请。5 执行程序5.1 本细则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5.2 生产调度会5.2.1 正常工作日每周二至周五上午 8 时 10 分准备召开生产调度会,由交班值长汇报前一日生产情况,汇报内容包括:5.2.1.1 中层及以上领导请假情况。5.2.1.2 日发电量,风速,风机运行及停机台数。5.2.1.3 各风电场变电站运行方式改变情况(含十一院设备)。5.2.1.4 当日风机
3、设备缺陷及前一日消缺情况,隐患风机情况及巴音一期、红牧一期光伏缺陷情况。5.2.1.5 电网限电情况。5.2.1.6 根据天气预报及电网限电情况,提出定期工作建议。5.2.1.7 每周五汇报各站点检计划及完成情况。5.3 早晨汇报5.3.1 后夜班值长每个工作日早晨 7:00(节假日早上 8:00)向集控中心主任、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前一日及当值期间生产情况(与调度会汇报内容一致)。5.4 值班期间5.4.1 变电站设备运行情况5.4.1.1 35kV 及以上设备参数超出运行范围,出现明显异常,即时汇报。5.4.1.2 无功补偿装置、柴油机、卓资两站的联络电源定期试验,当班期间汇报。5.4.1.3
4、 220kV 母线电压超过规定范围(216kV226V),及时投退无功补偿装置,完成操作后将母线电压情况等信息及时汇报。5.4.1.4 变电站远动一级报警经现场检查确实存在异常时,即时汇报。5.4.1.5 一号站后台 35kV 系统出现接地告警,某相电压明显下降,应按照以下步骤执行:发生间歇性接地时,立即断开 35kV 母线出现开关,随后即时汇报。发生金属性接地时,按规定依次断开各条光伏及风机进线,一般先断开光伏进线,再根据故障率高低秦情况依次断开风机进线。如果气候恶劣,可直接断开 35kV 母线出现开关,随后即时汇报。发生接地时,如果站内其它设备由此引起不正常的运行情况,可直接断开 35kV
5、 母线出现开关,随后即时汇报。5.4.1.6 变电站设备跳闸(远动 2 级保护动作),即时汇报。5.4.1.7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中规定可先操作再汇报的事件,操作后应即时汇报。5.4.1.8 变电站故障设备检修完毕,送电前需要申请。5.4.2 设备定期检修5.4.2.1 35kV 及以上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前,即时汇报。5.4.2.2 35kV 及以上设备停电检修时,在现场做好安全措施后,经集控中心值长电话核对无误后,集控中心方可批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5.4.3 电网方面5.4.3.1 电网通知需要场级及以上领导协调的工作,及时汇报。5.4.3.2 因人为原因,电网原因等导致调度下令全站
6、停电或负荷降到 0MW 时,即时汇报。5.4.4 风机设备5.4.4.1 大部件损坏(包括发电机及其轴承、绕组等,齿轮箱及其轴、轴承、齿轮等,变频器内部功率模块、滤波电容等,发电机输出电缆,叶片、轮毂、机舱、塔筒间连接螺栓损坏等)停机及消缺后启机,及时汇报。5.4.4.2 运行风机出现无通讯(有严重超速现象)、机舱检测到烟雾(存在部件温度突然升高)等故障且现场无法立即到现场检查时,及时汇报。5.4.4.3 风机故障后,风机无法停机,远程采取紧急措施无效后,即时汇报。5.4.4.4 风机故障停机超过 72 小时,及时汇报。5.4.4.5 因恶劣天气、线路停电等原因造成风机停机台数较多,现场抢修暂不办理工作票,需事后补票时,需要申请。5.4.4.6 现场点检离开值班室,检修直接通知集控中心启机时,集控中心应通知当值点检得到许可后,方可启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5.4.4.7 公司临时交待需要汇报的其它情况,按要求执行。5.4.5 光伏设备5.4.5.1 汇流箱及以上设备因故障退出运行,即时汇报。5.4.6 监控、通讯5.4.6.1 岳能监视系统、KVM 系统通讯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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