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监测管理1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生产中外排污染物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的日常监测。2 职责 2.1 质检中心环境监测组负责外排污染物及厂区环境大气的监测。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环境监测的日常监管。3 环境监测管理 3.1 质检中心环境监测组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内容表对公司各车间单位外排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监测率要达到 100%。3.2 环境监测组要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台帐和监测报表,记录要规范、齐全、正确、准时。3.3 质检中心环境监测组要在每周五下午将监测周报报安全环保部,每月月初 1 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监测月报报安全环保部。监测到的异常结果需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3
2、.4 质检中心上报监测数据须经核对及监测复核人审查签字,加盖环境监测公章方可报出。3.5 环境监测组业务工作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并受其监督。3.6 安全环保部根据质检中心上报监测报表建立相应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并负责依据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相关报表。附:监测内容表。记录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厂区环境大气监测月报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附:监测内容表一、废水监测监 测 点监测项目监控指标监测频率公司总排污口 PH691次/工作日色 度 80 倍 1 次/工作日 CODCr75mg/l1 次/工作日苯胺类 2.0 mg/l1 次/工作日氨 氮 20 mg/l1 次/
3、工作日 SS150mg/l1 次/周石油类 10 mg/l1 次/周硝基苯类 3.0 mg/l1 次/周挥发酚 0.5 mg/l1 次/周氰化物 0.5 mg/l1 次/周水汽锅炉循环水 PH691 次/工作日水处理中和池 PH691 次/工作日二、废气监测监 测 点监 测 项 目监 测 频 率水汽锅炉烟气 SO2、NOX、烟尘、黑度 1 次/月造气炉烟气 SO2、黑度 1 次/月光气尾气光气 1 次/月三、厂区环境大气监测监 测 点监 测 项 目监 测 频 率办公楼西北路口 CO、COCl2、SO2、TSP、Cl21 次/月,每次不少于 45 分钟锅炉房西南路口CO、COCl2、SO2、TSP、Cl2 造气炉东南路口 CO、COCl2、SO2、TSP、Cl2 消防队西北路口 CO、COCl2、SO2、TSP、Cl2 四、污水处理场废水监测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控指标监测频率污水处理场排污口 PH691 次/日 色 度 80 倍 1 次/日 氨 氮 30 mg/l1 次/日CODCr100mg/l1 次/日苯胺类 2.0 mg/l1 次/日 注:以上监控指标为最高允许排放限值(PH 除外)。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