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领导机构1、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安全部部长和生产安全部安全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总公司各职能部室及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2、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任副组长,安全科长和安全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各职能科室及分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3、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安全员和技术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
2、责任制考核。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1、上级每年对下级考核一次。2、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晋级的依据。3、考核不合格者,总公司将调离其工作岗位,直至劝其离职或退岗。4、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执行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规范、标准情况;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绩与贡献等。三、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1、考核形式:分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及主要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2、考核时间:每月进行考核。3、考核依据:管理人员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4、考核方法:由现场提问、常规性知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相结合进行。5、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不合格者要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针对性教育,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或一年中出现三次不合格者,暂停其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四、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1、上级部门每年对下级部门考核一次。2、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3、经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总公司将撤掉部门负责人职务。4、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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