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海安市南海大道海安市南海大道(如海河桥东侧启扬高速跨线桥引道西侧如海河桥东侧启扬高速跨线桥引道西侧)改造)改造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南海大道海安市南海大道(如海河桥东侧启扬高速跨线桥引道西侧如海河桥东侧启扬高速跨线桥引道西侧)改造工程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2、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海安市南海大道。2.1.2 工程规模:海安市南海大道(如海河桥东侧启扬高速跨线桥引道西侧)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1.972km。2.1.3 合同估算价:31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11 月 2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本工程工期较紧,请投标人务必抓紧时间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
3、路、排水、桥梁、土方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3.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
4、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2(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3.3 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书;c.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e.投标人承诺书。(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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