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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面授课件.ppt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面授课件,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08版教材与2011版对比,总之,35步法规,再加上法律基础知识, 从内容上繁多,学习和记忆都是困难。,根据历年考试题目分析,法规科目涉及到教材中所有的法规,其分值在2-3分,只有安全生产法的分值在20-25分。,考查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3,对于考生来讲,从要求的深度上 难以做到掌握和运用, 更难做到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目的,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4,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第二节 安

2、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考试内容及要求 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5,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二)

3、法律规范,6,法律规范由3个要素构成: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法律后果的规定。,法律规范 既可以把这3个组成部分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 也可以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密切联系 不可缺少,7,(三)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四)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1.关于人的效力 2.关于地域的效力 3.关于时间的效力 我国采用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五)法的特征 法与上述社会规

4、范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在法具有下列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六)法的分类 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 二是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三是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 四是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2)法律 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

5、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 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行政规章。 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约束力。,(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规有广、狭二义, 广义的行政法规泛指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 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

6、规、行政规章。,(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5)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8,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9,(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 (二)社会主义法治 (三)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四)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社会主义法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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