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根据集团政策要求明确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职责1、潍坊水务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根据集团政策要求制定 福利管理制度;2、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3、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第四条:福利类别及标准项目金额享受范围备注现金或实物发放春节家属慰问金200合同、协议员工现金发放端午节100现金或实物发放国庆/中秋双节费200现金或实物发放三八妇女节100合同、协议女员工现金发放六一儿童节60合同、协议员工,14(含 14)周岁以下的子女现金或者等价值实物发放生日礼金100合同、协议员工现金发放季度福利品150合同、协议员工现金或实物发放高温降暑费合同、协议员工每年 6、7、8、9 月份现金发放,以集团批复为准取暖费合同、协议员工现金发放,以集团批复为准其他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具体方案由各公司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报分公司审批后执行工作餐100合同、协议员工由各公司按此标准每月提供,超出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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