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的安全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负责相关安全会议、活动的通知,并提供活动场所。二、负责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三、负责指挥部的保卫、消防的安全管理,根据需要合理配置施工现场、生活营地的消防器材,负责生活营地的各项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工作。四、参加火灾、爆炸和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五、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伤害事故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六、在组织进行职工思想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七、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对外宣传工作。八、参与对指挥部重大安全问题、安全活动的研究和监督工作。对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九、组织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群众监督。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十一、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二、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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