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1 范围为了规范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安全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安全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惩标准。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管理。2、职责企策部负责对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处理的管理工作。3、管理内容与方法、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表扬、奖励。a)在安全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b)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2、,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的。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的。e)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安全管理、创新、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给予 50-2000 元的奖励。、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处罚。a)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b)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的。c)随意拆毁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的。d)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e)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
3、产现场)。f)合同(协议)中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责任手续的。g)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i)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j)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噪声等)。k)凡属上述条款之一,给予部门 100-5000 元经济处罚,给予个人 50-1000 元经济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由安技处提交公司“安委会”加重处罚。a)领导违章指挥的,发现一次免其当月奖金并参加培训二周。b)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章指挥的领导给予免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c)月度内部门出现操作者违章三人次的
4、,公司通报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并免当月奖金,超过 5 人次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挂职一个月。d)出现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罚款 500元。e)部门出现一起重伤责任事故:主管领导挂职三个月,安全员免奖 1 个月。f)部门一季度内连续发生 2 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对其主管领导给予挂职 6 个月或免职处分。g)操作者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下岗培训三个月。h)操作者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违章者待岗半年。i)操作者发生一起重伤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待岗 1-2 年。、对违章单位和个人,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部门和个人应从确定罚款之日
5、起向企策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罚 10%。、罚款统一由企策部管理,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4、相关程序、文件外单位进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附录(A)(标准的附录)附录 A(标准的附录)外单位进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鉴于目前外单位来厂施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对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A1 各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应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服从我公司主管部门、施工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与所在车间搞好配合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不能无故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A2 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有现场安全监护人
6、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要做出明显的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A3 施工现场的停、送电必须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电工进行。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电源线上接线和拉闸停电。断电检修必须挂相应的警示标志,严禁带电冒险作业。A4 施工动火时必须到企策部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持动火证动火。动火证一次一开,过期作废。A5 现场施工的电工、电焊工、司机、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A6 现场需接临时线的,必须到制造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按照规定挂牌安装、定期拆除。临时电源必须有总开关,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护用熔断器必须与设备负荷匹配。A7 对以上 1-6 条规定,发现违章一次罚款 200-1000 元。对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罚。A8 进入车间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不允许光背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A9 进入公司内部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A10 以上规定由安技处监督执行,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企策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严重者驱逐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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