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为确保 G310 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第一条 G310 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
2、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 5 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 0.11 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第六条
3、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 B 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 C 证)和 23 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 0.11 万元的处罚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第九条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 0.11 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 0.11 万元的违约处罚。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 6 月 8日为全线“安全日”,“6 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 6 月 8日和 6 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
5、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
6、先资格和当月奖励。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 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 85 分(含 85 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 100 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 85 分及 85 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 70-85 分者为合格,7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 25 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考核原则与奖惩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 100-200 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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