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1)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5)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6)定期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核,并做好记录。(7)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8)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9)做好本部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10)严禁对部门(车间)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11)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12)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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