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1通风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按照矿责任范围划分,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一通三防”工作任务,并对矿井其它部门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考核。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指示,参与矿井规划、设计,保证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负责各类作业规程、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审查,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行。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通风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入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负责矿井瓦斯抽放、
2、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煤体注水钻孔的施工及封孔注水工作,负责本区责任范围内巷道的冲洗、刷白及其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构筑好后移交生产队组。负责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加矿每旬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负责通风专业的安全质量定级工作。负责通风仪器仪表的鉴定和校对工作。(12)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及处理。2矿调度室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通报等文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听取上
3、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电话会议内容参加矿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施。调度会上,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必须落实到具体单位,并明确负责人及解决时间。发生矿井主要(局部)通风机停风、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下达停工、撤人的命令,按规定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安排落实有关单位处理,做到隐患处理不完不准生产。工作面移交时,必须经通风科检查验收“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由通风科开具“一通三防”验收合格单后,方可移交。巷道贯通时,负责通知贯通巷道所在采区内的生产队组停止一切工作,通风系统调整完毕,风流稳定
4、后,通知有关队组恢复生产。(7)参加事故抢救和事故追查。3安监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参与制定和审查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监督矿井用于“一通三防”工作的专项资金安排和落实情况。建立“无计划停风追查记录台帐”,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组织“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演习。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4机电供应科把好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关,抓好安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负责设备定期检修,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消灭电器失爆,消灭电器“三把火”,防止引燃瓦斯煤
5、尘。负责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负责主、副斜井口及附近防火工作,防止地面烟雾灌入主、副斜井。(7)负责矿井风电、瓦斯电闭锁的检查。(8)负责按计划完成矿井“一通三防”所需物资采购供应任务。(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措计划成本部分的落实。(10)保证“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工作中所需的物资供应。(11)、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5综采、掘进队加强通风管理,爱护通风设施,避免风流短路,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及“
6、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对于“两闭锁”装置要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严禁将其线路短接或甩脱。当班工长、跟班队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措施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听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搞好瓦斯监控装置的移交、接收、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综合防尘的规定,负责安装、使用、维护、管理本部门辖区内的防尘、隔爆设施,负责冲洗、清扫辖区内的巷道及工作面的粉尘。接收所辖区内构筑好的通风设施,并负责辖区内通风设施的管理。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6运输保运队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清扫、冲洗、刷白工作。负责分管范围转载点防灭尘工作。负责大巷隔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大巷及主、副斜井口防火工作,防止烟雾灌入主、副斜井;负责井下消防器材库的管理。承担为通风部门及时运送“一通三防”所需材料的任务。7生产技术科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技术政策和有关规范,进行采掘工程设计时,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经济。保证生产设计、生产衔接等工作符合通风管理要求,杜绝盲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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