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组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且对班组安全生产、班组成员人身安全负责,为保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员工的家庭幸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班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1、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或指导,不参加安全会议或培训,每次罚款 10 元。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并告知相关岗位工人,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工作失职一次罚款 20 元。3、根据情况制定本班组内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报公司办公室,不制定的一次罚款 50 元。4、负责对本班组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操作指导,没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操作指导的,一次罚款 10 元。5、组
2、织班组员工召开班前为时 1-3 分钟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强调安全生产、打击违章作业、检查安全隐患、反思安全问等,缺会一次扣 10 元。6、当班班长和前一班班长做好安全事项交接和交底,缺少一次罚款 10 元。7、严禁班组员工疲劳、带病、带伤、酒后上岗工作,严禁员工在情绪、精神异常的情况下上岗工作,严禁员工穿着存在引发安全事故的衣着上岗工作。员工违反上述条款,班组长一次罚款 50 元。8、对一般违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予以 5-10 元/次处罚;对于特殊工种违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将予以 20-30元/次处罚。不进行处罚的一次罚款 20 元。9、承担本班组内员工工作期间和上下班期间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的 1%。10、本考核办法与公司各类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相抵触或,则按各类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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